根據財稅2016年36號文關於增值稅的征稅範圍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屬於增值稅征稅範圍,但是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除外。所以,和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員工,支付員工的工資可以造表發放,不需要員工為單位提供發票。而獨立勞務提供方不屬於和單位有雇傭關系的個人,應該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同時提供正規發票。無法開發票的個人可以到稅局代開。
如果妳實在拿不到發票,那麽有兩種方式
1、不要單獨找個人,找勞務派遣公司或者專門做妳們需要的勞務的公司,那麽他們會提供正規的票。
2、企業以個人的名義去代開。妳和對方簽訂壹個包稅的價格,把稅金開進發票。壹方面滿足了個人只拿稅後收入的要求,壹方面滿足公司入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