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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資如何寫會計分錄?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會有壹系列的投資行為,當企業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時,可以通過債權投資科目,投資收益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分錄

(壹)企業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時

借: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後續計量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到期時壹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債權投資期初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三)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債權投資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銀行存款

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債權投資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什麽是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指的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可知,“持有至到期投資”變更為“債權投資”,科目核算企業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債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可按債權投資的類別和品種,分別對面值、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