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本年利潤轉入利潤分配。
借方:本年利潤
貸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65438+稅後利潤的00%)和任意盈余公積(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計算)。
借方: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積。
貸款: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儲備-任何盈余儲備
3.股息分配(根據董事會決議)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款:應付股利
4.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企業會計準則》“利潤分配”的主要會計處理。
(1)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余公積,借記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貸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本科目(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貸記“盈余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企業(財務)按規定提取壹般風險準備金時,借記本科目(提取壹般風險準備金),貸記“壹般風險準備金”科目。
(2)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付股利”科目。
辦理增資手續後,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的股票股利,借記本科目(股利轉股本),貸記“股權”科目。
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或任意盈余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企業(金融)用壹般風險準備彌補虧損,借記“壹般風險準備”科目,貸記“壹般風險準備彌補虧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