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成本法下委托加工發出材料的會計處理
借:委托加工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低節約)
貸款: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成本超支)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其他單位加工的新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企業委托其他單位加工材料的成本,包括加工過程中實際耗用的材料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應負擔的運雜費和支付的稅金。委托加工的料件成本包括加工過程中實際耗用的料件成本、已支付的加工費用、應負擔的運雜費和已繳納的稅金。
原材料是指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於產品形成的各種原材料、主材和外購半成品、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材料及主料、輔料、外購半成品(外協件)、修理用備件(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收到原材料委托加工的錄入。
1.發出材料進行加工,支付運雜費,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原材料
銀行存款
2.支付加工費和消費稅,並進行以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款: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3.支付加工材料運回過程中支付的運雜費,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銀行存款
4.處理倉儲並進行以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的材料屬於庫存嗎?
答:委托加工的物料屬於庫存的壹個類別。
委托加工的產成品庫存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和包裝材料。
存貨項目包括: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存貨、委托加工材料、周轉材料、包裝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實際成本法下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在途材料(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驗收入庫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貸款:在途貨物(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