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審計業務,包括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等。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
4.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二)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包括設計財務會計制度等。
1.設計財務會計制度;
2.擔任會計顧問,提供會計、財務、稅務和其他經濟管理咨;
3.代理記賬;
4.代理納稅申報;
5.代辦申請註冊登記,協助擬定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經濟文件;
6.培訓會計人員;
7.審核企業前景財務資料;
8.資產評估;
9.參與進行可行性研究;
10.其他會計咨詢和會計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