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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跨月會計問題

這個問題問得好。我們習慣只估算成本,不估算稅金,這對申報扣稅沒有影響。不是樓主說的負債全反映,進項稅是借方,應交是貸方,相互抵消,對總額沒有影響。但對往來賬款的估算是錯誤的,不便於往來賬款管理和及時支付。

鑒於這種情況,我認為最好這樣處理:

1.在應交稅金下設置“待抵扣稅金”科目,預計稅金在本科目核算。發票來了就轉增值稅進項。

2.在“其他應收款-預計稅金”中核算。

這兩個比第壹個好,因為2會增加壹個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