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證人員在同壹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所在地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管轄範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辦理調轉登記。
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所在地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管轄範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時向原註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所在地的財政部門,辦理調出手續;
並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在地區的財政部門辦理調入手續。
變更學歷只要帶妳最高的學歷證明(畢業證)和從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到從業資格考試所在地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