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查明,2019年3月,大信事務所為五洋建設用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2012年至2014年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審計報告。
2、五洋建設在編制2012年至2014年年度財務報表時,違反會計準則,通過將所承接工程項目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對抵”的方式,同時虛減企業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導致2012年至2014年年度虛增凈利潤3000萬到1.5億元不等。
3、針對這個事件對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罰款260萬元,並證券業務5年內禁入,截止到2022年5月18日,才滿3年,還不能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