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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與財務會計的關系

會計對經濟活動的監督主要體現在日常財務會計業務中,主要依靠內部會計控制。其主要控制措施:壹是人員素質控制。如:會計崗位素質要求、會計職業道德培訓、後續教育、崗位輪崗等。第二是對機構的控制。如會計機構的獨立性、職權的明確劃分、不相容職務的分離等。三是業務處理流程的控制。比如單位所有的經濟業務都要經過財務會計部門,各業務部門的職責都要劃分清楚。第四是會計記錄的控制。如憑證的審核和記錄,賬簿的登記和審核等。應該說,會計控制不僅是對財務會計的內部業務控制和監督,而且是對企業經濟活動全過程的控制和監督。

內部審計監督是獨立審計部門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再監督。它不僅包括對財務會計控制的監督,還包括對其他業務部門內部控制的監督。不僅監督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即審查內部控制制度是否適當;它還監督內部控制系統的實施,即審查其實施的有效性。內審監督是超然的,因為他不負責具體的業務工作,不受具體業務職責的約束。也不負責各項內控制度的制定,只對制度是否適當、合法、有效提出意見和建議。正是由於內部審計監督的這種超然性和獨立性,使得內部審計監督是客觀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