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會計,如何計算財政周轉金的利息收入或占用費收入!急!!!!!
這兩句話並不矛盾。第壹句加“財務周轉金”,第二句加“財務周轉金收入”。“財政周轉金”是凈資產科目,“財政周轉金收入”是收益科目。年末,流動資金支出應轉入流動資金收入,形成的流動資金余額應由貸方在“財政流動資金收入”科目中反映,最後應全額轉入“財政流動資金”科目。所以補充流動資金的最終效果是補充流動資金,可以說是壹個過程,也是壹個最終結果。這兩句話的本質是同壹個意思:收到占用費或利息時,總預算會計會做賬,從其他財政存款中借入,從財政周轉金收入——占用費收入或利息收入中貸出。該分錄既表示收回的利息收入和占用費收入用於補充財務周轉金,又表示“財務周轉金收入”科目用於核算財務周轉金的利息和占用費收入。《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第三十六條財政有償使用的財政周轉金,在列報財政支出的同時劃轉。營運資金的利息收入(或占用費收入)在扣除必要的業務費用後,用於補充財務營運資金。第五十三條財政周轉金支出是指地方財政部門向上級借入財政周轉金支付的占用費以及在周轉金管理和使用過程中按照規定支付的相關費用。第五十六條會計科目使用說明第322號科目財政周轉金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設置的有償使用基金。2.用預算資金補充上繳的周轉金時,借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同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貸記本科目。收回財政周轉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財政周轉金收入用於補充財政周轉金時,借記“財政周轉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財政部門的財政周轉金總額,年終余額結轉下年使用。4.本科目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相應的明細賬。第425號科目財務周轉金收入1。本科目核算財政周轉金利息和占用費收入。2 .本科目應設置“利息收入”和“占用費收入”兩個明細科目。取得利息收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息);取得占用費收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占用費)。3.年終應將“財政周轉金支出”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周轉金支出”科目。本科目余額為當年財政周轉金收支結余,應全額轉入“財政周轉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周轉金”科目。結轉後,此帳戶沒有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