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已生成報名註冊號且未繳費的,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可修改除姓名和身份證號外的任何信息。
二、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或已繳費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錯誤信息。確實需要修改的,可於2016年12月5日至7日(工作時間內),攜帶以下資料,前往已報報名點所在區會計管理機構(見附件)辦理登記:
(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下稱《報名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需修改信息事項所涉及的證件、證書、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例如:從業資格證書號有誤,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
(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代辦的需提供)。
本次登記工作僅限修改個人信息,不修改報考地市及報名點。登記的信息將於生成準考證階段(估計為2017年4月)由我辦統壹修改,修改後不再重新生成《報名表》。全科合格考生仍以現有《報名表》參加考後資格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