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是我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報考。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授予會計專業技術證書,該證書由人事部統壹印制,由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此證書在中國有效。
擴展數據:
註冊要求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2.符合註冊條件的學生應在其學校註冊。
3.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居民,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登記;如果是在校學生,就在學籍所在地報名。
註冊條件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百度百科-初級會計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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