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總 則壹、為了指導和規範基層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推動會計電算化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規範。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簡稱各單位)可根據本規範的要求,制定本單位會計電算化實施工作的具體方案,搞好會計電算化工作。各級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規範,對基層單位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進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