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公辦、民辦幼兒園應當執行《中小學會計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成人小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校辦產業屬於學校所有並自負盈虧的,其會計核算應當按照同行業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必須定期向學校報送會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