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根據上述資料編制會計分錄(分錄以萬元為單位,並保留兩位小數)。
註:本題題幹給的材料是2003年和2004年的,此時尚未實行新會計準則,但資產負債表卻給的是2006年的新會計準則的資產負債表,題目本身就是相互予盾。為了前後銜接,業務按新準則處理,不再按2003年的會計制度處理。
1)購入原材料壹批,價款34.5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
借:原材料 ? 34.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5.87
? 貸:銀行存款 ? 40.37
2)銷售產品壹批,售價100萬元,增值稅17萬元,收到對方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壹張。
.借:應收票據 1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17
3)收回某單位前欠貨款45.8萬元,已經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 ?45.8
貸:應收賬款---XX 45.8
4)分配職工工資7.8萬,其中管理人員工資3.2萬元,銷售人員工資4.6萬元。
.借:管理費用---工資 ? 3.2
? 銷售費用----工資 ?4.6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7.8
5)購入壹輛運輸汽車,價值5.6萬元,款項尚未支付。
借:固定資產 5.6
貸:應付賬款---XX 5.6
6)銷售原材料壹批,價值24萬元,材料款已收到存入銀行。該批材料成本18.6萬元。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28.08
? 貸:其他業務收入 24
?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08
結轉成本時:
借:其他業務支出 18.6
貸:原材料 ?18.6
7)已銀行存款支付廣告費3.7萬元。
借:銷售費用---廣告宣傳費 3.7
貸:銀行存款 3.7
8)計提壞賬準備0.64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6.4
貸:壞賬準備 ?6.4
9)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費,管理部門用6.3萬元,銷售部門用10.5萬元。
借:管理費用 6.3 借:銷售費用 10.5貸:累計折舊 16.8
10)提取現金7.8萬元備發工資,實際發放7.5萬元,出差人員及病假人員的工資暫未支付。
借:現金 7.8?貸:銀行存款 ?7.8
發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7.8
貸:現金 7.5
貸:其他應付款——?出差人員及病假人員的工資 ? 0.3
11)銷售產品壹批,價值286萬元,增值稅48.62萬元,產品已發出,款未收到。
借:應收賬款 334.62
貸:主營業收入 286
貸:應交稅費_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8.62
12)企業沒收某單位包裝物押金5.6萬元,經批準轉入營業外收入。
借:其他應付款 5.6
? 貸:營業外收入 ?5.6
13)企業運輸汽車違反交規,交納罰款0.3萬元。
借:營業外支出 0.3
貸:銀行存款 .03
14)計提長期借款的利息4.8萬元。
借:財務費用 4.8
貸:應付利息 ?4.8?(按分次付息處理,題目沒明示)
15)計算銷售產品應交納的城建稅0.5萬元,教育費附加0.1萬元。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 0.6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0.5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 0.1
16)計算並結轉已銷產品的成本230萬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 ? 230
? 貸:庫存商品 ?230
17)將損益類賬戶轉入“本年利潤”賬戶。
借:本年利潤 283.24
貸:主營業務成本 ? 230
其他業務成本 ? 18.6
銷售費用 ?18.8
管理費用 9.5
財務費用 4.8
營業稅金及附加 ?0.6
營業外支出 0.3
資產減值損失 0.64
借:主營業務收入 386
?營業務外收入 ?5.6
?其他業務收入 24
貸:本年利潤 415.6?
18)按照凈利潤的25%計算結轉應交所得稅。
本年利潤=415.6-2836.24=132.76萬元。
應交所得稅=132.36×25%=33.09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 33.09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33.09
結轉損益:
結轉的時候:
借:本年利潤——所得稅費用? 33.09? 貸:所得稅費用 33.09
19)結轉“本年利潤”賬戶。
借:本年利潤 ?99.27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99.27
20)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將凈利潤的30%分配給投資者。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9.93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9.93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 29.78
貸:應付股利 29.78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7.71
貸: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29.78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 9.93
至此,企業未分配利潤為? 59.56萬元。
②登記“T”形賬戶。
③編制2004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
④編制2004年度的利潤表。
註:本題有個缺陷:庫存商品期初數為136.98萬元,題目資料未增加數,但發出數為230萬元,使得庫存商品出現負數。另,其他應付款,期初數1.5萬元,但資料12卻說,沒收包裝物押金計入營業外收入,此包裝物押金原來應記入其他應付款,可是期初余額卻未包括此數。
總之,此題矛盾之處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