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又稱助理會計師,是指財政部、人事部組織的全國統壹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授予會計專業技術證書,該證書由人事部統壹印制,由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該證書全國有效,是會計專業崗位任職資格中的初級資格。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考試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各科滿分100,及格標準60。壹年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的考生,可獲得初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是考生從事會計工作的必備證書之壹。
報名初級會計職稱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