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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師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企業在職職工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當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為初級(五級)補貼1000元、中級(四級)補貼1500元、高級(三級)補貼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

第五條 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十條 國家實行職業教育制度和繼續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和行業組織以及企業事業組織應當采取措施,發展並保障公民接受職業學校教育或者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使公民接受適當形式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業務等方面的教育,促進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和銜接,推動全民終身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