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項——開發土地、新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包括:①征地拆遷補償費、②前期工程費用、③建築安裝工程費用、④基礎設施費用、⑤公共配套設施費用、⑤開發間接費用。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但是要註意“直接”二字,所以工資能不能扣,要看這個人是不是直接從事這個活動。
土地開發、新建房屋及配套設施費用(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①銷售費用、②管理費用、③財務費用。開發費用從轉讓收入中扣除時,不是按實際發生額扣除,而是按標準扣除,標準的選擇取決於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
(1)納稅人可以按照轉讓的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費用,並能提供金融機構的貸款證明。
①利息費用據實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按照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②其他開發費用在土地價款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扣除。
所以廣告費壹定要據實扣除。
壹般房地產要靠土地增加來出清,壹般人做不到。我們的稅務代理處專門處理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