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營業外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入、罰款收入、資產增值、債務重組收入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返還教育費附加等。營業外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資產評估減值、債務重組損失等。
三、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不直接相關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不是企業經營資金成本產生的,不需要企業支付。其實是壹種凈收入,不需要匹配相關費用。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扣除相關費用後計入營業外收入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