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壹項或多項與設計、技術、功能和最終用途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中收取的存貨成本、
首先是壹種存貨成本,也就是存貨。
其次,與其他存貨相比,這些存貨具有壹定的特殊性,即需要較長的時間來建立。這類存貨主要是大型建築企業和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產品,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橋梁、大壩等建築物,以及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等。
最後,其成本費用的歸集與壹般的生產和產品有很大的不同。其獨特之處在於其不同於其他產品的成本費用歸集方法,即《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中規定的建造合同費用歸集方法,其成本費用均按此方法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