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低值易耗品如何做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如壹般工具、專用工具、管理用具、替換設備、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容器等。購買周轉材料會計分錄如下: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領用低值易耗品會計分錄
(1)領用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2)第壹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壹半: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3)第二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壹半: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同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周轉材料是什麽?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包括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築承包企業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使用的材料等。
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如下:
1.壹次轉銷法,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在領用時壹次計入成本、費用。
2.分期攤銷法,按照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攤銷。
3.分次攤銷法,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攤銷。
4.定額攤銷法,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作量和預算定額確定周轉材料消耗定額進行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