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妳的處理方法是正確的,妳領導的是外行。
“借入庫存商品為1,000元”意味著妳這部分庫存商品的成本為1,000元。如果在出售時出售,需要匹配1,000元的結轉成本,差額體現在300元的利潤中。
“貸款營業外收入1000元”是指尚未實際支付,故作為“接受捐贈”處理。
不僅在會計上正確,在稅收上也是合法的。
2.按照所有商品的公允價值除以實際支付的10000元。
在操作中,由於發票只填寫了主要貨物,而沒有填寫贈品,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附上發票和收據,以便共享倉儲。
依據是“國稅函2008875號”,說“買壹送壹”要按公允價值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