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註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如下:
1、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簡稱:審計準則):審計準則是用以規範註冊會計師執行歷史財務信息的審計時提出審計結論應遵循的職業標準,是整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的核心。
2、中國註冊會計師審閱準則(簡稱:審閱準則),以及中國註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簡稱:其他鑒證業務準則):審閱準則是為了規範註冊會計師執行財務報表審閱業務,明確執業責任而制定的標準。其他鑒證業務準則是為了規範註冊會計師執行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而制定的標準。
鑒證業務是指註冊會計師對鑒證對象信息提出結論,以增強除責任方之外的預期使用者對鑒證對象信息信任程度的業務。
鑒證對象信息是按照標準對鑒證對象進行評價和計量的結果。如責任方按照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標準)對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鑒證對象)進行確認、計量和列報(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財務報表(鑒證對象信息)。鑒證對象信息應當恰當反映既定標準運用於鑒證對象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