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稅依據按照計量單位的性質劃分,有兩種基本形態,分別是價值形態和物理形態。其中,價值形態包括應納稅所得額、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等;物理形態包括面積、體積、容積、重量等。以價值形態作為稅基,又稱為從價計征,即按征稅對象的貨幣價值計算。另壹種是從量計征,即直接按征稅對象的自然單位計算。
計稅依據是課稅對象的量的表現,它的數額同稅額成正比例,計稅依據的數額越多,應納稅額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