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2012年交城高層次人才招聘的是研究生,按規定是不應該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但為什麽這裏是1年呢?求解!

2012年交城高層次人才招聘的是研究生,按規定是不應該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但為什麽這裏是1年呢?求解!

1、按照我國2002年下發《在事業單位中試行人員聘用制管理的通知》中明確了“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壹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被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2、按照我國大中專畢業生參加工作後需經過1年見習期的規定,事業單位在聘用大中專畢業生時,可以約定12個月試用期,若妳是沒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研究生,單位可以與妳約定1年的試用期;若妳是本科畢業後參加過工作的,通過見習期滿並轉正定級的的,單位應按其他類人員約定3-6個月的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