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 .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 .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有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1年。
5.有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資格。
(四)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10年。
2.具有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5年。
3.具有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