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總分包工程,按營業稅相關規定屬於差額納稅,但企業所得稅沒有差額納稅的規定。
比如總包工程1000萬,分包出去800萬:
(1)按總包工程合同規定,應由總包方直接對建設方開具工程全款1000萬總的發票,同時確認收入。總包按合同收款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帳款) 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萬,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給總包公司開具發票800萬。支付分包合同款並代扣營業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0
貸:銀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應交稅費-代扣營業稅費 27.44
(3)總包方計提減除分包金額後的營業稅費。總包方計稅時
借:營業稅金與附加 200*3.43%=6.86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費 6.86
擴展資料:
壹、本科目核算保險中介公司從事主營業務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包括支付給營銷員的傭金,業務部門的辦公費、折舊費、水電費、人員工資、福利費、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以及其他與主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成本。?
二、對於同壹會計年度開始並完成的業務,公司應當在結轉主營業務收入的同時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對於跨年度業務,應當在年末按規定的方法計算確定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時應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相關科目。
壹般來說,批發銷售的商品應按商品進貨原價記賬,結轉銷售成本時,則可以選擇采用:
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計算出商品的實際銷售成本之後,企業應按規定的要求進行結轉銷售成本的賬務處理。在實際工作中,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時間有逐日結轉和定期結轉兩種方式。
壹般來說,委托代銷業務、直運商品銷售業務應采用逐日結轉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銷售業務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結轉方式。
百度百科-主營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