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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峰
我國會計界接觸規範的實證研究方法;始自20世紀 80年代中後期,當時的壹些學者嘗試將實證會計的研究方法與研究成果介紹到國內,包括翻譯了瓦茲和齊傑瑞合著的《實證會計理論》壹書。但是;直到90年代中期,仍然以介紹為主。最早出現的,可稱之為實證研究的論文,應當是趙宇龍發表在《經濟研究》 1998年第7期上‘會計盈余披露的信息含量”壹文。該文的發表,標誌我國會計界對實證會計研究從方法介紹進入到實際應用。
1998年7月到現在,也只有3年多的時間。從時間維度來看,回顧似乎跨度太短;難以形成有意義的結論;但如果從實證研究論文發表的數量、涉及的研究問題、遞增的速度來看,總結並評價過去,不僅有充足的論文為依據,對未來我國實證會計研究的走向,也有壹定的參考價值。
鑒於目前國內壹些學者已經對實證會計研究的成果作了歸納與總結,本文不再重復這壹工作。我希望在這篇短文中;就我國實證會計研究已有的成果和現象,作壹些評論與討論。
如果對我國過去三年實證會計研究作壹個總結評價的話,我個人認為,截止到目前的所有賣證會計研究,主要仍停留在模仿階段,即運用西方成熟的實證會計研究的方法,以我國資本市場的數據來驗證西方已有的實證會計研究的假設,甚至,壹些研究問題也是模仿性的。比如,趙宇龍的論文(1998)模仿Ball and Brown(1968),開我國實證會計研究之先河,但後續的很多研究也是如此。
理論是繼承性的實證研究的核心就是通過大量的經驗證據驗證或修正前人的理論與假設。以我國資本市場數據來驗證西方已有的成果,有些適合,有些不適合。但是;理論的重要作用就是對現象提供有依據的解釋,從而能為現象的未來發展提供有依據的預測。這樣,僅僅是驗證西方現有的理論,何者在我國的資本市場環境下具有解釋能力,何者不具備解釋力,顯然不能形成真正基於我國市場環境的理論與假設,從而也就無法形成對我國經濟現象具有解釋、預測能力的理論。遺憾的是,由於我國過去三年的實證會計研究,主要是模仿因而,絕大部分研究問題都是‘引進的”,真正基於我國市場環境的理論與假設,為數極少,其中;10%現象是其中最為突出的假設。
10%現象是指上市公司通過盈余管理,使其凈資產收益率達到配股及格線要求的10%。這壹現象的產生,與我國資本市場特有的制度環境有關,即;中國證監會1996年起要求上市公司連續三年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於10%方可申請配股。有學者發現,這壹制度出臺後,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的分布朝10%的區間集中,且略大於10%的比率顯著高於往年。10%現象的提出,不僅對實踐具有較好解釋力,也可用以預測上市公司的未來行為:那些距離配股及格線不遠的上市公司;總是力圖通過各種方式;將凈資產收益率提高到10%;以達到配股的目的。該研究的政策性意義也很明顯中國證監會接受了學者有關10%的研究成果,逐步降低配股的門檻要求(如最低6%);甚至基本取消這壹要求(增發新股)。
10%現象的研究成果對我們的啟示是進行實證會計研究,不僅需要有規範的研究方法,更重要的是關註理論與方法背後的制度。經濟學研究的壹個主目標就是對現象提出合理、有效的解釋,而現實世界的各種現象又與相應的制度環境密不可分,如果不關註現象背後的制度與制度環境,解釋就難以做到充分、有效。就筆者對已有實證會計研究文獻的觀察,目前壹些實證會計研究中應當特別關註的制度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關於市場有效性的驗證有效市場假設是實證會計研究的前提,因為,有關會計盈余有用性的研究必須以相對有效的資本市場為理論前提。否則,壹個無效的資本市場上,即使發現會計盈余與股價報酬之間存在統計意義上的相關性,也不能就據此認為會計盈余數據被市場有效利用了。但是,我國資本市場上很多現象表明,單純從方法上檢驗我國資本市場的有效性問題;而忽視相應的制度環境,其結論將是令人懷疑、甚至是誤導的。我國資本市場的特殊的制度環境包括上市公司的主體是國有企業,資本市場上大量的資金來自國有資本;資本市場規模與容量有限,交易方式單壹;資本沒有其他盈利渠道,無路可退;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機構投資者;它們在資本市場上都不承擔法律責任,或承擔極小的法律責任;這更助長其非理性行為或操縱市場的行為。基於這樣的制度環境,或者,不討論上述特殊的制度環境對資本市場效率的可能影響;而直接采用諸如事項法、隨機遊走、公開信息等公式來檢驗我國資本市場的效率,其結論的有效性是令人懷疑的。
我國資本市場所發生的壹些案例可為上述猜測提供部分支持,比如, 1999年5月 19日所出現的‘5.19”行情;記安科技2000年初的股價過百元遊戲;2001年初中科創業事件;紅光實業、鄭州百文等虛假上市事件,等等。這些事件對資本市場效率的影響有多大,是否足以損害到資本市場的效率;尚缺乏有效的研究。另外,在近乎於零的法律責任下;壹些上市公司配合機構投資者操縱股價,包括不乏利用虛假的會計盈利消息。這種會計盈利信息與超額市場回報之間的關聯性,究竟是“功能鎖定”,還是‘沛場有效”,仍需要嚴謹、科學的研究。
關於資本結構問題從MM定理產生之日起,資本結構的研究就壹直是熱點話題之壹;並形成了多個理論假說;如信號傳遞、融資優序等等。但是,這壹理論的前提是:成熟的資本市場;使得企業可以相對自由地選擇融資方式;有效的市場監督與治理機制,使得企業必須謹慎地選擇融資方式。但是我國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幾乎所有企業,都不能自由選擇融資方式;且融資制度的成本與不確定性都很高。這樣,資本結構的選擇本身失去其信號傳遞的功能,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內的各金融機構,尚未很好地解決自身的代理問題,因而,金融機構對企業的監督能力不強;除少數上市公司效益好、內源融資能力強外,絕大部分上市公司效益相對較差;缺乏內源融資的能力。未來關於我國企業資本結構的研究,應當充分關註這種制度背景的差異,提出真正屬於我國制度環境的資本結構理論。
關於代理成本理論代理成本理論和作為其進壹步發展的“契約成本”理論,激發了豐富的實證研究成果,其中,專門討論會計政策選擇的實證研究就是在代理成本理論之上發展起來的。目前很多實證會計研究的成果中,都能發現代理理論的痕跡。在我國,代理成本顯然也是適用的,但是,其表現形式將顯著是不同於美國。比如,基於契約成本理論所形成的實證會計三大假設之壹的“政治成本”假設認為,企業規模越大,越有動機降低利潤。在我國;企業只有做大,才能引起政府重視,才能得到各種政策扶持,前壹段政府主導性的企業合並和”500強”情結,充分說明了這壹點。此時,簡單地套用西方的假設,將是不確當的。又如,西方的代理理論主要關註經理人員與股東之間的利益不壹致,在我國,絕大部分國有上市公司改組上市時;都有壹個同名的、國有控股母公司,這樣,在大、小股東之間也存在利益不壹致的現象,討論諸如股利政策、公司治理等問題時,就必需要關註我國這種特殊的制度安排。
對制度與制度環境的關註,將會引導我們去研究那些真正屬於我國經濟環境下的問題,並因此而采用壹些確當的研究方法。比如;我國資本市場歷史較短,公開信息披露不足;因此;對壹些特定的問題;通過案例研究的方式,追蹤個案,將比試圖采用大數據量的經驗分析更為有效。又如,針對我國制度變遷過程中的各種現象,通過構建確當的理論,對現實世界所發生的現象提供個案似的解釋、說明,不失為壹種有效的方法。只有真正從我國的制度環境入手分析、討論我國的經濟現象,才能形成基於我國經濟環境的實證理論與假設,這應當是實證研究的根本涵義之所在。
作者簡介:劉峰,男,19 6 6年2月生於安徽省無為縣,1994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會計系,獲經濟學(會計學)博士學位,1997年晉升為教授。現為中山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山大學現代會計與財務研究中心主任。
自 1986年起,先後在《會計研究》、《管理世界》等刊物上發表論文刊余篇,出版《會計準則研究》、《會計準則變遷》等著作、教材近20部;主持過兩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科研課題及其他層次課題;關於會計基本理論、會計準則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在國內學術界有壹定的影響。目前的研究興趣為:我國會計準則制訂與實施效果的驗證等問題、銀行監管政策變化的市場檢驗及相應的債務結構問題研究、珠江三角洲區域專業化下中小企業的生存模式與成本戰略。
先後榮獲教育部霍英東基金會‘福等院校優秀青年教師基金獎”(1997年)、教育部首屆高等院校優秀青年教師獎(1999年)、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00)等全國性獎勵與榮譽。論文獲中國會計學會年度優秀論文壹等獎等獎勵,專著或合著先後獲教育部優秀社會科學成果壹等獎、福建省第三屆優秀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等獎勵。
《特區財會》2001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