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增值稅有關規定,企業首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和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具體如下:
1、支付稅控盤技術維護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則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壹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或者應交稅費壹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註:壹般納稅人借記“應交稅費壹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小規模納稅人借記“應交稅費壹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