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主體的資產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消耗或變現的資產,包括:①貨幣資金;②短期投資;③應收及預付款項;4庫存等。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①固定資產;②在建工程;③無形資產;④長期投資;(5)公共基礎設施;⑥政府儲備資產;⑦文物及資產;(8)經濟適用房;⑨自然資源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