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定義
每個賬戶都有壹個名稱來解釋賬戶核算的經濟內容。賬戶是根據賬戶設置的,所以賬戶名稱必須和賬戶壹致。賬戶的名稱就是賬戶的名稱,賬戶中規定的核算內容就是賬戶應該記錄的經濟內容,所以要根據賬戶的分類進行相應的賬戶設置。比如企業要開設資產賬戶、負債賬戶、所有者權益賬戶、成本賬戶、損益賬戶;根據科目的需要和特點,按照總分類科目、二級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設置相應的科目,便於數據的分類、收集、匯總和具體明細核算。
壹組或壹批會計記錄(每條記錄稱為壹個賬戶)。通過整合這些賬目,企業主和管理者可以知道企業欠別人的金額,以及別人欠企業的金額;定期結算後,他們可以更加了解企業的盈虧情況。也是客戶在銀行開立的各類存款、貸款、活期賬戶的總稱。是銀行為國民經濟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記錄和反映資金收付等各項業務而設置的壹種記賬方式。通過銀行賬戶,可以反映、調節、監督和管理社會經濟生活。在我國,國家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都要在銀行開立賬戶,通過銀行賬戶辦理信貸、結算和現金存取業務。
帳戶結構內容
每個賬戶至少要分兩個方向:壹方登記增加,壹方登記減少,這是所有賬戶的基本結構。為了便於說明問題,賬戶的基本結構可以左右簡化,即“T型”賬戶最本質的區別在於反映的經濟內容不同。
賬戶分左右兩個方向。在借貸記賬法下,左邊總是叫“借方”,右邊總是叫“貸方”。資產、成本和費用賬戶借方登記的增加和貸方登記的減少;負債、所有者權益,借方登記減少,貸方登記增加收入科目。賬戶中登記的當期增加額稱為當期增加額;登記本期減少額,稱為本期減少額;增減後的余額稱為余額,按時間不同分為期初余額和期末余額。
賬戶的基本結構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賬戶名稱,即會計科目;
2)日期和摘要,即記錄經濟業務的日期和總結經濟業務的內容;
3)增加方和減少方的金額和余額;
4)憑證號,即記錄賬戶記錄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