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原始憑據。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指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2.兩者之間的差異:
(1)填制人員不同。原始憑證應由經辦人員填制,而記賬憑證壹律由本單位會計人員填制。
(2)填制依據不同。原始憑證根據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填制,而記賬憑證則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
3.填制方式不同。原始憑證僅用以記錄、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而記賬憑證則使用會計科目對已經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進行歸類、整理。
4.發揮作用不同。原始憑證是記賬憑證的附件,是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而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