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計劃和福利計劃的區別
定義不同:設定提存計劃是企業向獨立基金支付固定費用後,不再承擔進壹步支付義務的離職後福利計劃。除繳款計劃外,設定受益計劃是離職後福利計劃。會計處理不同:設置存款計劃,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確認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資產成本)。設定受益計劃采用“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和“適當的精算假設”,將確定公式產生的福利義務歸屬於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以後幾年福利水平提高時:不設存款計劃。設定受益計劃應根據直線法,將累積的設定受益義務歸屬於從雇員第壹次提供服務(導致企業的福利義務)至服務不再導致設定受益義務顯著增加的期間。是否貼現則不同:如果設定的存款計劃在報告期後12個月仍有已支付金額,則應貼現。設定受益計劃對所有設定受益債務進行貼現,包括在12個月內支付的債務。承擔風險不同:設定存款計劃壹般不由企業承擔;固定收益計劃通常由企業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