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會計考辦統壹規定,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定於2009年5月16、17日舉行,現將考試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基本條件:①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②認真執行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③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④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2、報考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①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具有大學專科學歷。②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③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具有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④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具有碩士學位。⑤取得博士學位。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全省統壹安排在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資格審查和收費時間由各市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報名地點:凡需報名的人員,請按規定到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報名點報名,中央和省直在長各單位、各大、中專院校需報考的人員,請到長沙市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報名點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