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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如何寫?

大部分企業因自身發展需要,都會選擇自行建造固定資產,這樣壹來,即使不使用也可以出租給外單位,取得壹定的收益,那麽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1.購入工程物資: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領用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3.領用材料: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4.領用產品: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5.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

6.輔助生產部門的勞務:

借:在建工程

貸:生產成本

7.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

借:在建工程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應付利息

8.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什麽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同樣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有: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

需要註意的是,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待攤支出”、“安裝工程”等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