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如下:
1、如果匯款單位用匯款清理舊欠,則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賬款——××單位。
貸:銀行存款。
2、如果匯款單位是為購買對方單位產品而預付貨款,則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3、如果匯款單位將款項匯往采購地,在采購地銀行開立臨時存款戶,則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貸:銀行存款。
匯兌分為信匯、電匯兩種。信匯是指匯款人委托銀行通過郵寄方式將款項劃給收款人,電匯是指匯款人委托銀行通過電訊手段將款項劃轉給收款人,兩種方式可由匯款人根據需要選擇使用。
匯款人委托銀行辦理信或電匯時,應向銀行填制壹式四聯的信匯,或壹式三聯的電匯憑證,加蓋預留銀行印鑒,並按要求詳細填寫收、付款人名稱、賬號、匯入地點及匯入行名稱、匯款金額等。
1、匯兌結算方式的適用範圍:單位和個人異地之間的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
2、匯兌結算方式的特點:
(1)普通匯款壹般24小時到賬;加急匯款的匯劃速度快,自客戶提交電匯憑證起2小時內到達收款人賬戶;
(2)收款人既可以是在匯入行開立賬戶的單位,也可以是“留行待取”的個人;
(3)匯款人對銀行已經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