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應考人員,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應考人員,財政部考委會頒發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後壹科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綜合階段合格證管理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後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現已取消“在5個年度中完成”這壹規定)。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全科合格證。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綜合階段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