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會計繼續教育對象和學分要求
山東省會計繼續教育對象包括如下:
1、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2、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山東省會計繼續教育學分要求為,會計人員專業科目每年取得的學分不少於60學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求進行。
山東省會計繼續教育內容
山東省會計繼續教育的內容有:
1、《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管理會計和會計信息化知識。
2、企業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還應包括:會計理論與實務、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防範、小企業內部控制規範和稅收法律法規。
3、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還應包括:政府會計準則、政府會計制度、財政績效評價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我省出臺的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津補貼等相關制度辦法等。
4、各級工會組織繼續教育科目應包括《工會會計制度》,社會團體繼續教育科目應包括《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
山東省會計繼續教育登記和形式
山東省會計繼續教育記錄登記分為財政部門統壹登記和個人申報—財政部門審核登記兩種方式,繼續教育形式主要有三種,分別是網絡培訓、面授培訓及視同繼續教育形式。
需要註意的如下:
1、參加全國、省高端會計人才培訓、省會計學會培訓班,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記錄由省財政廳於2022年12月31日前統壹登記。
2、參加網絡培訓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記錄由各市財政局統壹登記,登記應於各市繼續教育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
3、財政部門以外的單位組織面授培訓的,待培訓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向備案的財政部門提供會計人員名單等材料,由財政部門在收到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
4、承擔會計類研究課題、公開發表會計類論文、公開出版會計書籍、參加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培訓的,由會計人員在信息采集系統進行申報並上傳證明材料,並由所屬地財政部門進行審核登記。
5、個人申報訪問路徑:山東省財政廳網站—“山東會計管理”專題網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入口—視同繼續教育采集入口;山東會計信息網—會計誠信管理平臺—信息采集—視同繼續教育采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