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憑證
1.原始憑證,俗稱憑證,是在收藏夾添加核算場所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書面證據,用於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原始憑證壹般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直接取得或填制的,記錄了大量的經濟信息,是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初始憑證。它具有很強的法律效力,所以是非常重要的憑證。
2.原始憑證按來源可分為國外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
(1)國外原始憑證
對外原始憑證是指與外單位發生經濟關系時,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例如購買時獲得的發票和付款時獲得的收據。
(2)自制原始憑證
自制原始憑證是指本單位部門或人員在辦理內部經濟業務時填寫的憑證,並在執行或完成後將會計實務現場作為經濟業務添加到收藏夾中。例如:物資入庫時,庫管員填寫入庫單、生產部領料單、會計部現金存入銀行的現金存款單、出差差旅費報銷單、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收款收據、限額領料單、發料憑證匯總表等。
(二)會計憑證
1.記賬憑證,俗稱傳票,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後將會計實務地點加入收藏夾的原始憑證的經濟內容,編制確定會計分錄的壹種憑證,是直接入賬的依據。原始憑證來自不同方面,表示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因此種類繁多,格式各異,不能明確表示其分類核算科目和核算方向,不進行必要的歸納和整理,難以滿足會計核算的要求。因此,記賬前必須將原始憑證按照會計方法的要求編制成記賬憑證,以保證賬簿的準確性。
2.會計憑證根據所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的不同,可分為支付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1)收款憑證
收款憑證是用來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入業務的會計憑證。具體來說,可以分為現金收據和銀行存款收據。在實際工作中,壹般由出納根據相關人員審核的收據進行編制。
(2)付款憑證
支付憑證是用來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會計憑證。可分為現金支付憑證和銀行存款支付憑證。在實際工作中,由出納根據相關人員審批的付款單據進行編制。
(3)轉賬憑證
轉賬憑證用於記錄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的其他經濟業務,即轉賬業務。根據轉賬業務相關的原始憑證編制。
原始憑證要附在記賬憑證的背面,是記賬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