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發行主體分類:根據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企業)債券;
2.按付息方式分類:根據債券發行條款中是否約定在約定期限內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債券可分為零息債券、附息債券和息票累積債券;
3.按債券形式分類:債券有不同的形式,按債券形式可分為實物債券、憑證式債券和記賬式債券。
債券作為債權債務的憑證,和其他有價證券壹樣,也是壹種虛擬資本,而不是真實資本。是經濟運行中實際使用的真實資本的憑證。
雖然債券種類繁多,但在內容上包含著相同的基本要素。這些基本要素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指債券的面值,債券到期後發行人應向債券持有人償還的本金金額,以及企業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
債券的面值不壹定與債券的實際發行價格相同。如果發行價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如果低於面值,就叫折價;而如果是等價的,就叫平價發行。
2.償還期限
指公司債券規定的債券本金償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與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應結合自身資金周轉和影響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因素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限。
3.利息支付期
指企業發行債券後支付利息的時間。可以壹次到期支付,也可以1年、半年、三個月支付壹次。考慮到貨幣的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影響很大。到期支付壹次利息的債券的利息通常按單利計算;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按復利計算利息。
4.票面利率
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在壹定時期內承諾向債券持有人支付的報酬的計算標準。
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銀行利率、發行人信用狀況、還款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當時資本市場資金供求等因素的影響。
5.發行人名稱
明確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收回本息提供依據。
註: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在發行時不壹定印在票面上。比如,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人以公告或規定的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