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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存貨時,材料成本差異在貸方。如何理解增值和節約用紅藍兩色記錄?

企業存貨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時,發出的存貨應借記有關成本項目(生產成本、制造成本、管理成本、銷售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根據接收存貨的部門和用途,貸記“原材料”等項目,結轉存貨的計劃成本;同時需要計算發出存貨的材料成本差異,將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反映企業已入庫的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借方登記成本超支與應由發出材料承擔的節約之間的差異,貸方登記成本超支與應由發出材料承擔的成本超支之間的差異。如果是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額(即成本超支的差額);如果是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額(即節約差額)。

(1)如果成本差異率為正,則表示成本超支差異,實際成本=計劃成本+材料成本超支差異。會計分錄為:借記上述相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藍色);

(2)如果成本差異率為負,則表示節約差異,實際成本=計劃成本-材料成本的節約差異,會計分錄為“材料成本差異”(藍色),記入上述相關成本費用科目(沖減結轉的計劃成本)。

(3)舊的處理方法也可以是將結轉的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合並成壹個復合分錄,即:

借:生產成本、制造成本、管理成本、銷售成本等。(實際成本)

貸款: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藍色超支表示發出存貨成本增加,紅色節約表示發出存貨成本減少,從而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