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包放棄了內部審計的資源優勢。首先,內部審計人員熟悉公司的管理政策、業務流程、業務活動和人員狀況,了解公司的組織文化、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的特點,從而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層需求的長期戰略咨詢服務。外部咨詢機構只能通過壹些公開的信息、詢問和觀察來確定服務的重點。企業出於保密的需要,不可能向其提供完整的信息,這必然會影響外部咨詢機構的判斷和對企業的進壹步了解,從而影響審計質量。其次,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的忠誠度很高。他們是企業的成員,企業的發展壯大是他們的目標。企業的經營效率與他們自身的利益相關,他們對組織的文化有很強的趨同感,他們會比外部審計師更致力於實現組織的目標。
2.內部審計外包會降低公司治理效果。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發揮著獨特的內部監督和信息傳遞作用。如果在公司治理結構的安排上把內部審計外包出去,高管層和審計委員會就失去了壹個重要的信息反饋來源,自然會影響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3.內部審計外包不能完全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外部審計的職能是對公司財務報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壹致性發表意見。股東和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取決於外部審計師的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在外部咨詢機構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相互制約的情況下,外部審計機構能否保持獨立、客觀、公正尤其值得考慮。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企業管理當局和審計委員會可能無法從同壹事務所同時為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和咨詢服務的審計人員那裏了解到企業內部控制的真實信息。
4.內部審計外包不壹定會降低審計成本。“內部審計外包可以降低成本”,這是內部審計外包倡導者的壹大理由。其實仔細分析是站不住腳的。積極倡導者主要來自兩方面:壹是會計師事務所和管理咨詢公司,二是壹些不重視企業內部審計的管理層。前者是利益驅動,不言自明;後者認為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可有可無,再加上企業改革,減員增效,機構合並撤銷,不如外包。眾所周知,聘請外部審計師的費用以及與事務所進行咨詢和溝通的費用有時是壹筆不小的開支。審計師的消失將使企業越來越受制於外部審計師,他們可能會要求越來越高的傭金。隨著管理層對他們需求的增加,審計成本會隨著項目和時間的增加而飆升。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內部審計的“外包”並不壹定會降低審計成本,尤其是對大型企業而言。
5.外部審計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方式不符合內部審計的要求。事實上,安達信起訴安然不僅是因為利益沖突,更是因為品牌會計師事務所多年來重形式輕實質的工作方式。以精美的演示文檔+專業的演示技巧+新潮的理念和龐大的全球數據庫,嵌入防止普遍應用的所謂“最佳實踐”,以最低的成本完成咨詢項目,同時考慮到成本因素降低了對咨詢報告實用性的關註。經理們需要的更多的是公司的品牌,而不是工作。
內部審計外包會使內部審計更加獨立,但也會使內部審計更加邊緣化,會使內部審計脫離企業管理的核心。因為會計師事務所很難像內部審計師壹樣專註於同壹家公司的業務,公司也很難想象向會計師事務所披露所有信息。外部審計不足以讓公司的政治、人際關系和權威將審計建議轉化為實際行動。所以,其實大量的案例已經表明,內部審計外包更多的是會計師事務所為了增加業務而不斷推銷的噱頭。如果參考以下優勢,可以發現這些優勢可以通過縮小內部審計規模或者讓內部審計更花瓶化來實現。它們都沒有講述外包審計業務如何幫助企業增加價值和改善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