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報送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材料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會[2005]52號)在網上予以公布,請有關單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緊做好報送材料的準備工作,務於11月15日前將評審材料報送至濟南市財政局會計處,地址:濟南市經二路164號;電話:86059632.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咨詢電話:87081705.
二○○五年十壹月十日
山東省財政廳文件
魯財會〔2005〕52號
關於報送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材料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人事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於2005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05〕111號)和省人事廳《關於報送2004年度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有關問題的說明》(魯人職字〔2004〕6號)、《關於做好2005年度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的意見》(魯人發〔2005〕16號)要求,經省人事廳同意,現將2005年度有關高級會計師評審材料報送問題通知如下:
壹、申報範圍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直接從事財務會計或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中,取得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成績合格證、山東省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成績合格證或取得2004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成績合格證,並符合高級會計師申報條件的人員。
二、呈報評審材料的有關要求
(壹)申報人需提供的評審材料類別、數量
1、《山東省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壹)》、《山東省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二)》各1份(原件);
2、《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1份(A4紙型,原件);
3、《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壹式3份(A4紙型,原件);
4、《評審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情況壹覽表》壹式10份(A3紙型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為復印件);
5、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如學歷證書丟失,須提交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
6、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全國合格證或山東省合格證證書原件;
7、有效期內的外語考試合格證或成績單(原件)、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或有效證明(原件);
8、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業務工作總結1份;代表性著作、論文、作品、成果及獎勵證書等(原件)。其中:《評審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情況壹覽表》中“任現職以來取得的成果及受獎情況”(以下簡稱“成果及受獎”)欄填報數量不超過5件:“任現職以來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簡稱“論文、著作、作品”)欄填報數量不超過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過2部;
9、《“六公開”監督卡》1份;
10、符合《山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暫行辦法》(魯人發〔2002〕36號)破格申報條件的,申報時,須由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破格推薦報告1份,並由呈報部門核準並簽署意見,加蓋印鑒後上報1份(因獲獎、成果破格的,獎項和成果應為財會方面的);
11、改系列評審的(指同級別的),須呈報《改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表》壹式4份,原《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或《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原件,或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的復印件)1份,並報送反映其工作變動後業務水平、業績情況等證明材料。
12、中央駐魯單位委托代評的,需經省人事廳同意後,方可申報評審材料。
(二)認真做好材料申報工作
1、申報材料必須手續完備,內容齊全,打印上報,字跡清晰,不得塗改、漏頁、缺頁。應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復印件代替。需各單位(部門)審查蓋章的不得缺章。
2、申報材料整理的具體要求:
(1)將《山東省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壹)》、《山東省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二)》單獨呈交。
(2)將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有效外語考試成績通知單、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和高級會計師考試合格證依次重疊訂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封面的背面。
(3)將《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六公開”監督卡》、破格推薦報告、《改系列評審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夾放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的封面和首頁之間。
(4)將學歷證書、會計師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獎勵證書等原件單獨集中放在壹個中信封內,以方便查閱。
(5)所有申報材料(除《山東省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壹)》、《山東省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二)》外)須按要求裝入統壹印制的材料袋內,實際材料件數與材料目錄必須相符。
3、《2005年度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上報材料情況統計表》和《2005年度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花名冊》由呈報單位填寫,加蓋公章,並用EXCEL制表報數據盤。
4、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對申報材料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實無異議的,在申報材料的相應意見欄中簽署意見,負責人簽字,加蓋印鑒後,連同其他申報材料,由呈報部門按規定時間報送到高評委辦公室。評審材料的報送時間為11月7日至15日。
二、填表說明
(壹)申報表格中的項目不能漏填,無需填寫或沒有的填“無”,不能空置。
(二)申報材料中的“單位”、“呈報單位”壹律使用法定全稱。“所從事專業”須按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的專業名稱填寫,如沒有明確規定的,據實填寫規範名稱。
(三)“學歷”應填報國家承認的與申報專業相關或相近的學歷(後學歷須滿三年),其他學歷僅作參考。獲得國民教育學歷的,分別填寫為“研究生、大學、大專、中專、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學歷填寫“大學普通班”;黨校學歷填寫“中央(省、市委)黨校研究生、大學、大專”;1993—1997年入學並取得“山東省幹部教育驗印專用章”驗印的學業證書,填寫“省業余大學、大專”。
(四)“畢業時間”、“畢業院校及專業”填寫:×年×月,×校×專業。
(五)“聘任時間及年限”中“聘任時間”填寫第壹次受聘現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年限”則填寫聘任累計年限,年限計算到申報當年的年底。采取時間/年限的填法,例:1998年10月連續聘任至今,累計聘任5年,填1998.10/5,中間有間斷,累計聘任3年,填1998.10/3.
(六)“任現職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欄應按實際考核確定的等次填寫。
(七)“成果及受獎”欄的填寫:
1、要填寫受聘現職以來的成果和獎項;
2、同壹成果的不同獎項只填寫獎項;
3、“時間”填寫證書落款時間,×年×月;
4、“位次”填寫:成果、受獎等系個人獨立完成的填寫“獨立”;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報人位次/合作人數的填法,如:申報人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寫:1/3,依此類推,為第2位的,填:2/3(申報表格中的“位次”欄均依此法填寫)。
(八)“論文、著作、作品”欄的填寫:
1、要填寫受聘現職以來的論文、著作、作品;
2、要填寫發表在具有全國統壹刊號(同時具有CN、ISSN)的報刊上的論文、作品,公開出版的具有統壹書號(ISBN)的著作;
3、“時間”填寫報刊或著作的出版時間:×年×月;
4、“題目”的填寫,先註明“論文”、“著作”,然後寫作品名稱、頁數。如“論文:《信息技術條件下的會計實時控制》P35”;
5、“報刊或出版社”填寫報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稱。
(九)“成果及受獎”和“論文、著作、作品”欄,要有選擇性地提供取得會計師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之後最能反映本人會計業務能力和會計學術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遞減的順序填寫,並在報刊封面上依此順序編號排列。壹項內容不得在以上兩欄中重復填寫。書籍、論文等出版或發表截止時間為呈報材料的截止時間,超期的不予認可,不予受理。
三、嚴肅處理弄虛作假行為,嚴肅評審工作紀律
經過近幾年嚴肅認真的查處,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工作中存在的造假問題已得到有效遏制,造假人員也受到了“取消其5年內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的資格”的處理,但仍有部分申報人員在上報的書籍、雜誌、證書中造假。對此,省會計專業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將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和省人事廳《關於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魯人職〔1994〕9號),進壹步加大審查力度,對弄虛作假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四、其他事項
1、高級會計師評審收費按照《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000〕235號)的規定執行。
2、《山東省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壹)》、《山東省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二)》可從各報名財政局領取;其他表格壹律從網上下載打印或復印;材料袋由各呈報單位從省財政廳青年服務部(聯系電話:0531-82669823)統壹購買。
3、會計專業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聯系地址:濟南市濟大路3號0214房間;聯系電話:0531-82669991;郵政編碼: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