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銀行提取小額現金,以取款憑條作為原始憑證(月底打好銀行回單後,將銀行付款憑條附在憑證上),作如下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款:銀行存款- XX銀行
2。向業務員或員工支付工作現金,以員工借款單為原始憑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XX員工
貸項:庫存現金
儲備基金(國際上也稱為暫定金額)
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撥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者工作人員用於差旅費、零星采購和零星開支的款項。差旅費和零星提前采購的備用金壹般按預計需求金額收取,用完後壹次性報銷,多退少補。對於零星開支使用的零用金,可以實行零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零用金負責人按照規定的數額領取,使用後按照規定的程序報銷,補足原定額。
儲備基金借款管理
(1)企業各部門填寫“備用金借款單”,財務部門壹方面核實其零星費用,便於管理;另壹方面,憑此單據支付現金。
(2)各部門的備用金壹般不得超過規定金額。如有特殊需要,須經企業部門經理批準。
(3)各部門的零用金借款應定期將取得的正式發票送交財務部零用金管理人員(出納),並對借款金額進行轉賬或補充零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