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印章的用途:用於公司或集團內的現金和銀行收付業務(內部借款和往來結算);公司對外現金、銀行收付業務(預留銀行印鑒、支票、匯票、業務授權委托書等。),以及其他對外業務(如工商部門備案等。).
擴展數據
使用公章的註意事項
可用範圍
1.所有以公司名義出具的文件、出具的介紹信、提交的報表均應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本部門業務範圍的加蓋本部門印章;
3.合同專用章;
4.財務專用章用於財務會計業務。
施用方式
1,公司的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委托書、承諾書等印章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登記表後才能蓋章。同時,應將打印文件的副本提交辦公室存檔。
2.使用公章時,必須建立印章登記制度,審批程序必須嚴格。辦公室有權拒絕印制不符合規定和未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和合同。
3.禁止填寫空白合同、協議、證明、介紹信。因特殊工作確需發放時,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工作結束後,要及時向公司報告辦理手續的目的,不用的必須馬上收回。
參考百度百科-財務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