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6 —1987.9四川省重慶市彭水縣高古區辦公室,任主任會計師;
1987.9—1988.11在四川省重慶市彭水縣人民法院工作,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1988.11—1995.9在四川省重慶市黔江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
1995.9 —1998.7北京工商大學脫產攻讀法學碩士。
1998.7—2001.10在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內設委員會工作,任主任科員;
2001.11—2003.8在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處工作,任副主任;
(2002年至2005年在西南政法大學攻讀法學博士學位)
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案件監督處處長;
2005年5月至2006年7月在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工作,任檢察長助理(在崗);
2006年7月至2009年8月在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工作,任副檢察長;
2009年8月至今在重慶市長壽區委工作,歷任區委常委、區委農工委書記(兼)、江南街道黨工委書記(兼)。他是重慶市長壽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