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總預算會計是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機關核算、監督各級總預算執行的會計。
分級:財政總預算會計的組成包括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鄉(鎮)等若幹級。
財政總預算會計主體是各級政府,財政總預算會計的主體是各級政府,而不是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是各級政府的行政機關,代表政府負責管理國家財政收支、辦理國家預算和決算、組織會計核算,是各級政府財政的總會計。
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均設在本級政府財政管理機構內,執行對本級政府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統壹核算、全面監督預算管理工作,並負責指導、監督本級政府行政區域內下級政府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編制匯總會計報表,反映壹級政府財政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及結果。
所以總會計是適用於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等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的總會計。
我國政府預算按照“統壹領導,分組管理”的原則,實行壹級政府壹級預算。
擴展資料
1、財政總預算會計重點反映政府預算管理信息,無論是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收入還是財政預算支出,都廣泛涉及社會公***利益,具有宏觀性和公***性的特征。
2、財政總預算會計以收入、支出核算為主,壹般不要求成本核算,不計算損益。
3、財政總預算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確認基礎為主,個別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
4、核算體系單壹,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的資產、?負債、收入和支出都具有貨幣性的特征。不核算政府的實物資產,政府的實物資產等由行政單位會計、事業單位會計核算。
沒有現金收付和材料、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的核算業務。壹切活動都通過轉賬進行,不發生現金收付業務,也不直接使用資金購買財產、物資,所以,不需設置“固定資產”、“庫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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