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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與學校分成會計分錄怎麽寫

1. 如果是會計培訓機構,收取學費就是其主營業務收入,應作如下分錄: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核算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2.如果是事業單位收取得培訓費,

借: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貸:事業收入--學費

3.如果是民辦非企業收取得培訓費做: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提供服務收入--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