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接受外幣資本投資時,收到的外幣款項等資產作為資產登記入賬,同時對接受外幣資本的投資,應作為投資者的投入增加實收資本。
將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與按收到外幣資產投資當日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之間就會產生差額,對此差額應將其計入資本公積。
對於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小於按收到外幣投資當日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的部分,應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
對於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大於按收到外幣投資當日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的部分,應借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
擴展資料:
舉例說明:某企業接受壹投資者投入外幣資本100000美元,收到投資款當日的匯率為1:8.3,投資合同約定匯率為1:8.5。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100000×8.3)即830000
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即20000
貸:實收資本即850000
若投資合同約定匯率為1:8,則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100000×8)即830000
貸:實收資本即800000
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即30000
百度百科-記賬本位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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