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方收到銷售折讓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銀行存款等(紅字)
如果在確認銷售收入之前就已經發生銷售折讓,則應在確認銷售收入時直接按扣除銷售折讓後的金額確認,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扣除折讓後的凈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如果已經確認了銷售商品的收入又發生了銷售折讓,且不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的銷售商品收入,如按規定允許扣減增值稅稅額的,還應沖減已確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什麽是庫存商品?
企業應設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在建工程等領用庫存商品,應按其成本轉賬。
庫存商品明細賬應按企業庫存商品的品種、規格和種類設置明細賬。
庫存商品明細賬壹般采用數量金額式。